尊敬的读者:
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存包柜的管理,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,使广大读者公平、合理、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,特制定本管理规则:
1、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,仅供读者存放个人不适宜带入阅览室内的物品。
2、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存放在存包柜中。如违反规定,发生被盗事件,本馆概不负责。
3、读者当天离馆时务必取走存包柜内的个人物品,以便其他读者使用。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,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清理。清理时如发现存包柜被占用,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,图书馆无保管义务。因此如有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。
4、图书馆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,读者存放物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,否则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5、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,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,须照价赔偿损失。
本规定从2021年5月13日开始执行,望广大读者遵守本馆规章制度。
东明县图书馆
2021年05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