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的社会作用,根据财政部、文化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(文财务发【2011】5号)要求,东明县图书馆自2011年起,长期向社会免费开放。
一、指导思想:为进一步加大我馆免费开放力度,加强图书馆窗口服务体系建设,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根据《文化部、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本馆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工作原则:在免费开放工作中坚持“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,坚持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紧紧结合图书馆的基本职能,坚持公益,免费提供与我馆职能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,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树立图书馆的良好社会形象。
三、免费开放对象:全体社会公众。
四、免费开放时间:上午8:00——12:00;下午2:00——6:00;节假日不休。
五、免费开放窗口:东明县图书馆五个服务窗口:阅览室(含少儿、电子阅览室)、报告厅、多媒体教室、自修室、国学讲堂等。
六、免费服务项目:文献资源借阅、检索与咨询、公益性讲座与展览、基层辅导、流动服务等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,读者办证、验证、存包以及开水服务免费提供。
七、经费管理:图书馆的免费开放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管理,做到专款专用。
东明县图书馆
2013年12月20日